內地與香港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的安排於2018年9月6日起生效。
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是一項全球性稅務合作措施,規定財務機構識別管轄區的稅務居民所持財務帳戶,並收集相關資料向稅務機關申報。
截至2018年8月底,149個管轄區 (包括香港) 承諾實施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
香港根據雙邊主管當局協議或《稅收徵管互助公約》的多邊主管當局協議,與49個管轄區啟動自動交換關係,香港將於2018年9月稍後與內地及49個管轄區進行首次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
香港會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訂定的共同匯報標準履行責任,就稅務事宜實施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香港稅務局每年會與管轄區的對口單位交換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