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 将税收激励作为推动私人投资与自由贸易运营的杠杆

  一、概述

自《2022年4月14日第8/22号法令》颁布《税收优惠法典》(TBC)以来,安哥拉正日益将自身定位为私人投资的有吸引力目的地。该立法将原本分散的税收激励政策整合为一个统一、现代的法律框架,为投资者提供更高的可预见性和更具竞争力的财政环境。

安哥拉的公司所得税(CIT)标准税率为25%,而投资收益税(IAC)税率为15%。根据《税收优惠法典》(TBC),这些税率可根据投资类型、所在地以及适用的法律制度获得大幅减免。

二、私人投资激励措施

(TBC)规定了三种税收优惠授予制度:事先申报制度、特别制度和契约制度。

A. 事先申报制度:

a. 公司所得税减免20%,为期两年。

b. 对用于该项投资的不动产,减免50%的不动产税(RET)。

c. 股息和利润分配的投资收益税(IAC)减免25%。

d.  印花税减免50%。

B.  特别制度:面向优先发展行业(如农业、教育、可再生能源)和欠发达地区:

a. 在C区,公司所得税可减免高达80%,期限为八年。

b. 与投资相关的不动产可享受最高达85%的不动产税(RET)减免。

c.  利润分配部分的投资收益税(IAC)可减免最高达80%。

d.  B、C 和 D 区的投资项目可享受50%的加速折旧和再整合扣除率。

C.契约制度: 适用于与国家直接协商的战略性项目:

a. 公司所得税(CIT)、投资收益税(IAC)、不动产税(RET)和印花税可享受最长15年的减免。

b. 可在十年内享受最高达投资金额50%的税收抵免。

c. 在B、C和D区,可对基础设施支出享受额外扣除,并适用加速折旧。

这些制度旨在促进国家发展,并为投资者,尤其是在内陆省份的投资者,提供有吸引力的条件。

III.  三、自贸区激励措施

(TBC)还专门为自由贸易区(FTZ)的投资设立了独立制度,提供显著的财政优惠:

a. 般经营活动的公司所得税(CIT)税率降至15%,以出口为导向的活动则降至8%。

b. 自贸区企业分配的利润可免征投资收益税(IAC);特许权使用费、利息和跨境服务收入适用5%的税率。.

c. 出于投资目的取得和持有的不动产可免征不动产税(RET)。.

d. 货物和设备的进口、出口及再出口可享受关税全额免征。.

此外,专门从事农业、水产养殖、畜牧业及类似行业的自贸区企业,可享受8%的公司所得税(CIT)优惠税率。

四、结论

安哥拉的税收优惠框架不仅仅是财政减免,更是一项吸引投资、推动经济多元化和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工具。对于投资者而言,该框架提供了实际可见的优势、更低的进入成本以及稳定的监管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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