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在2010年10月18日与巴拿马(拉丁美洲)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这份协议是由新加坡外交部长杨荣文先生和巴拿马副总统兼外交部长洛斯瓦雷拉先生在新加坡签订协定签订。
新加坡和爱尔兰于2010年10月28日签署了同样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这份协议是由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兼教育部国务部长S. Iswaran先生和爱尔兰科学、技术、创新与自然资源部部长Conor Lenihan T.D.先生在新加坡签订协定。
新加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第三议定书于2010年10月22日生效。其中该协议还包含对国际商定的信息交换标准的制定。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通过减少双重征税,从而加强两国之间的跨境经济贸易和投资联系。在其他条款中,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还包含对国际商定的信息交换标准的制定,并为股息、利息和专利权减少预扣税,制定永久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