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經濟環境評估企業持續經營假定的考慮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和香港核數準則第570號指出擁有長期盈利歷史和擁有充足財政資源的企業,可以不需要進行詳細的分析以支持其持續經營的假定。然而,目前全球金融危機和經濟衰退很可能使這種做法不再適用於這些企業上。 從最近全球的營商經驗中所顯示,許多企業均缺乏融資及出現流動資金短缺的問題。因此,就算是那些在過去業務中一直獲得盈利的企業也無法保證它們於未來仍然是可持續經營的。 本文將討論管理層和核數師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考慮採用持續經營假定編制財務報表時,應注意之重要事項。 對企業能否持續經營進行評估 香港會計準則第1 號指出,在編制財務報表時,管理層在責任上應對企業是否仍能持續經營進行評估。因此,管理層必須注意全球金融危機對企業業務之影響及關注那些可能影響企業能否持續經營之事項或情況中的高度不確定因素。 按照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要求,在評估持續經營假定是否恰當時,管理層必須考慮所有能獲得的有關未來的信息,這些信息至少(但不限於)應覆蓋自資產負債表日起12個月的時間。 評估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的考慮因素 管理層在評估持續經營假定是否恰當之前,可能需要考慮廣泛的因素,包括目前和預期的盈利能力,債務償還計劃和替代融資的潛在來源等。例如: - 審查借款條約:借款是否即將續期?借款能否續期? - 審查財政預算和預測,看看是否(及何時)在收入和費用將有任何不利的變化,及計- 劃採取之行動。考慮在不久的將來是否流出大筆現金(例如繳納大筆利得稅稅款) 。 - 審查供應商給予的信用條件和考慮這些條款會否出現不利之變化。 - 審查銀行或其他信貸協議中的關鍵條款。 對持續經營可能產生重大懷疑之事項或情況 香港核數準則第570號要求核數師,在規劃審計工作,履行審計程序,及評估審計結果時,考慮管理層採用持續經營假定編制財務報表是否恰當。 核數師應查明各種可能引致對企業是否仍能持續經營產生重大懷疑之事項或情況。這類事件和情況包括: 財務 - 淨負債或淨流動負債情況。 - 定期借款接近成熟而欠缺實際延期還款可能;或過分依賴短期借款,以資助長期資產。 - 債務人和其他債權人撤出資金支持。 - 歷史或預期財務報表顯示負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 不良關鍵財務比率。 - 重大的經營虧損或產生現金流的資產價值嚴重惡化。 - 拖欠或終止股息。 - 債務到期日無力支付。 - 無力遵守貸款協定。 - 由賒購改為現金付款交易。 - 必要的新產品開發或其他基本投資無法獲得融資。 經營 - 損失關鍵管理人員但沒有更換。 - 損失的主要市場,特許經營,授權或主要供應商。 - 勞動人手緊絀或重要物資短缺。 其他 - 未有遵守資本或其他法定要求。 - 存在懸而未決的法律法規訴訟,但結果可能對企業不利。 - 法規變化或政府政策預期將對企業產生不利的影響。 信息披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要求企業披露多種風險和不確定性因素,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了解企業所面臨的各種挑戰,其中包括: 1 具體披露可能引致對企業持續經營產生重大懷疑之(單獨或合計)事項或情況中的不確定性因素(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 2 披露金融工具所帶來風險的性質和程度(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和 3 披露關於資產和負債賬面值的估計不確定性主要來源(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 對財務報表採用持續經營假定是否恰當編制審計意見 當管理層判斷未來事件或情況的結果時,目前的經濟環境很可能會增加有關事情的不確定性之程度。當編制審計意見時,核數師應根據審計證據對管理層採用的持續經營假定是否恰當作出仔細評估和總結;並且同時考慮財務報表披露的信息(特別是在那些不確定性事情之重要性上)是否足夠。 香港核數準則第570號對編制審計意見的格式和措辭作出了詳細的指引。對以下總結了在不同情況下審計意見之修改: 情況審計意見之修改 持續經營的假定恰當,但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 足夠信息披露 - 不足夠信息披露 - 加入「強調事項」段落 - 作出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 存在多項不確定性對財務報表具有重大影響考慮作出無法表示意見代替加入「強調事項」段落 持續經營的假定不當,但仍按此假定編制財務報表作出否定意見 管理層不願意對持續經營的假定作出評估或延長評估作出保留意見 總結 雖然目前的金融危機增加了對持續經營評估的困難,但是管理層和核數師在責任上亦必須讓財務報表使用者明確知道企業採用持續經營假定編制財務報表之原因,所基於的假設,及了解可引致有關結論出現變異的事件之風險。 不承諾責任﹕ 此文章的內容只是摘要的資料,旨在提供一般的指引,不可用作法律、會計或其他專業的意見。如需要此等法律、會計或其他專業的意見,應尋求更有效的專業服務。劉歐陽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或其他關連的個體將不會因這篇文章的內容而對任何人或個體負上任何責任。 如需要更詳盡資料,請參閱: 香港會計師公會在2004年3月發表的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的列報」; 香港會計師公會在2005年6月發表的香港核數準則第570號「持續經營」;及 “Audit Considerations in respect of Going Concern in the Current Economic Environment”, Staff Audit Practice Alert, 國際核數準則委員會,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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